坐在你对面的黑暗房间里是掌管绑在椅子上。昏暗的嗡嗡声荧光灯耳朵里的戒指。周围的厚混凝土墙不会让任何声音或放出任何声音。在外面,有两个警卫看着另一种方式。您知道这个人有关于杀死无辜平民的情节的信息。您一再要求他告诉您他知道的。如果他给您信息,可以挽救多少生命?数百?成千上万?
那么,您是否诉诸酷刑来让这个人说话?你使用更普遍的酷刑的形式?您是否使用更微妙的,心理上的破坏性白色酷刑?你是用他的手臂吊死他还是威胁他的家人?如果您遵守国际法,那么您都不选择这些选择。
广告
但为什么?因为酷刑是非法的。出于任何原因造成身体或精神疼痛的任何治疗方法都是违反国际法。
1984年,联合国举行酷刑大会残酷,不人道和退化治疗(CID)。结果是由74个国家签署的一项国际条约,包括美国[来源:联合国]。反对酷刑的公约明确禁止将酷刑和酷刑外包给其他折磨方法是合法的国家。它还建立了起诉任何人遭受折磨另一个人的人[来源:联合国]。
尽管条约禁止酷刑并规范其从业者,但它并没有减少提取信息的需求。而且,几乎没有像酷刑那样有用的方法。那么是否有法律酷刑之类的事情?这取决于您如何看待它。找出某人在下一页上如何合法地证明酷刑的合理性。
广告